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刘德营:
你对平山县应急局作出的核查回复不服,向平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6年8月9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于2026年8月14日依法受理,2026年9月14日案件审理终结,决定准予撤回,终止行政复议。
我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通过邮政EMS邮寄至申请书中所载明的通讯地址,邮件因无法联系收件人被退回,后多次通过《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的电话号码联系你,但你的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平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平政复〔2026〕85号-终止),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你不服该复议决定,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11-82900052
地址:平山县建设北大街18号(司法局行政复议中心)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