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企业家(群众)·县长恳谈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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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2025〕2号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企业家(群众)·县长恳谈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西柏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家(群众)·县长恳谈会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深入开展企业家(群众)·县长恳谈会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和省、市关于健全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企业家·县长恳谈会”“群众·县长恳谈会”成果,不断拓展企业家、群众与县政府的沟通联络渠道,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有为政府,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企业家(市民)·市长恳谈会工作实施办法》(石政办发〔2025〕6号)和《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家·县长恳谈会工作制度等三个制度的通知》(平政办〔2021〕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企业家(群众)·县长恳谈会。每月中上旬召开企业家·县长恳谈会,每月中下旬召开群众·县长恳谈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第三条 原则上安排在县政府招待所,也可根据会议主题和实际效果需要,灵活选择召开地点。
第四条 企业家(群众)·县长恳谈会由县长或副县长主持召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相关乡(镇)、开发区有关负责同志根据需要列席会议,企业家(群众)代表与县政府领导面对面交流。原则上每位县政府领导每年主持召开的企业家(群众)·县长恳谈会不少于3次。
第五条 工作流程。
(一)确定会议主题。每季度末,县长和各副县长分别提出下季度企业家(群众)·县长恳谈会主题意向,经县政府研究后,确定每位县领导主持召开企业家(群众)·县长恳谈会的主题,并在季度初对社会公布。
(二)统筹会议次序。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县领导分工和确定的主题,提出会议安排次序建议,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有序安排县领导主持召开企业家(群众)·县长恳谈会。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发布会议通告。县政府办公室根据确定的会议主题和次序,每月初向社会发布会议通告,开放报名渠道。
(四)征集参会代表。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公开、自愿、随机的原则,结合报名者的个人意愿和意见建议,每次合理安排6-10名代表参会,按照报名顺序依次发言。
(五)跟踪督办落实。企业家(群众)·县长恳谈会上反映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困难,能现场答复解决的现场答复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由县政府相关股室进行分类、汇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承办单位、完成时限,第一时间交办,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办理结果适时公开。重大疑难问题由县政府督查室督办。对于因政策原因无法解决的,及时给予答复,争取理解支持。
第六条 在宣传中多体现企业家、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企业家(群众)·县长恳谈会的实践意义和进展成效,彰显政府优化发展环境、解决实际问题的信心和决心。
第七条 企业家(群众)·县长恳谈会由县政府办公室具体承办,有关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2年3月4日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家·县长恳谈会”“群众·县长恳谈会”暂行办法》(平政办〔2022〕1号)同时废止。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印发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