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是否同意公开:是
平山建议字〔2026〕第2号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孙丽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统一规划农村排污网、垃圾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县域农村基本概况
平山县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全县总面积2648平方公里,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辖23个乡镇717个行政村,总人口50.4万,其中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0%以上,农村户籍户数12.2万余户,常住户10.4万余户。受丘陵地形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需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农村排污、垃圾治理仍是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的重点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成效
一是我县立足丘陵地带地域特点,分年度、分批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稳步提升全域污水治理水平。2018年度完成23个村庄治理,2019年度完成49个村庄治理,2020年度完成14个村庄治理,2021年度完成35个村庄治理,2023年完成79个村庄治理,2024年完成69个村庄治理,2025年完成83个村庄治理,累计完成382个村庄治理,全域污水治理率达到53.2%。二是在资金保障与项目实施上,我县优先选取城镇化水平较高、发展基础较好、群众需求意愿强烈、村“两委”班子团结的村庄,依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及省、市、县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分期分批实施污水管网建设项目。2021年至2025年,全县102个村共铺设污水管网135000米,建设102座化粪池,完成投资4412.91万元。2026年,我县计划在大吾乡、温塘镇等11个乡镇11个村铺设污水管网并安装污水处理终端,目前《平山县2026年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方案》正在编制中,年度计划完成5个村庄的污水治理。对于未纳入集中治理的管控村庄,大力推行生活灰水原位消纳模式,引导村民通过泼洒庭院、小菜园、小花园等方式就地利用生活灰水,规范日常排水行为,坚决杜绝污水乱排乱倒,基本实现生活污水“不出院、不出村”,彻底解决村庄街道污水横流问题,持续提升村民生活污水治理满意度。
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一)完善设施配备,强化运营保障。严格执行“涉农资金为主、其他经费为辅、县级财政兜底”的资金保障机制,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保障温塘、南甸、小觉、苏家庄四个垃圾中转站及配套设施稳定运行。目前,全县共配备农村保洁员1963人、垃圾桶10110个,23个乡镇717个行政村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常态化清扫、收集、转运,从源头解决农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培育良好习惯。依托村内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全方位宣传农村垃圾治理政策及垃圾分类知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实现生活垃圾与炉灰分类处理,鼓励农作物垃圾堆肥、建筑垃圾二次利用,引导村民逐步养成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凝聚农村环境整治群众合力。
(三)健全长效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县政府印发《平山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局等11个单位及23个乡镇为成员的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构建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与三级监管网络。建立常态化督导、随机抽查机制,严格落实《平山县农村垃圾清运评价办法》,对清运公司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将服务质量与运营经费直接挂钩;同时将农村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形成多方联动、权责清晰的治理格局。
(四)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将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全力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保障各项治理举措落地见效。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县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聚焦农村排污网建设、垃圾治理短板,持续发力、精准推进:一是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23个乡镇切实履行农村生活污水管控职责,严防污水乱流乱排,巩固治理成果;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各类涉农资金,全力保障农村排污管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经费;三是深化宣传引导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减量、原位消纳,普及垃圾分类、环境卫生管护知识,夯实群众参与基础;四是完善治理体系,进一步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配合做好排污管网规划前期调研,加快未治理村庄的环境整治进度,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力打造整洁宜居、生态优美的乡村家园,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筑牢生态保障。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4日
领导签发:黄常锋、梁策
联系人及电话:李春旺 8291151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