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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平山县2026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
2026-09-21 10:01
发布时间:2026-09-21 10:01 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

平山镇南关村及有关农户:

平山县2026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于2026年9月1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石政转征函〔2026〕2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525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石政转征函〔2026〕2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9月11日

(印发时间:2026年9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征收你村面积:1.5251公顷。

(二)范围:平山镇南关村村西(东至:本村集体土地;西至:本村集体土地、河北天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育才路;北至:建材路)的土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 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山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6 年 9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