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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平山县2026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
2026-04-18 15:48
发布时间:2026-04-18 15:48 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

平山镇沿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平山县2026年度第2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位于你村南(东至:本村集体土地、中贾壁村集体土地;西至:本村集体土地;南至:中贾壁村集体土地;北至:本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30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397公顷,非耕农用地0.590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收地块位于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计158.785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和青苗,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和《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山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67)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平山镇沿庄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村委会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平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5月19日。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特此公告。

地址: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8日

 

 

 

平山镇北贾壁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平山县2026年度第2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位于你村西(地块1东至:中贾壁村集体土地;西至:本村集体土地;南至:中贾壁村集体土地;北至:中贾壁村集体土地;地块2东至:平山县平山镇中心学校;西至:本村集体土地;南至:中贾壁集体土地;北至:中贾壁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01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839公顷,非耕农用地0.017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收地块位于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252万元/公顷,计25.628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和青苗,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和《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山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67)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平山镇北贾壁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村委会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平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5月19日。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特此公告。

地址: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8日

 

 

 

 

 

平山镇中贾壁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平山县2026年度第2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位于你村西北(地块1东至:本村集体土地、政府储备用地、河北荣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平山县平山镇中心学校;西至:本村集体土地、北贾壁村集体土地、沿庄村集体土地;南至:北贾壁村集体土地;北至:沿庄村集体土地;地块2东至:平山县平山镇中心学校、本村集体土地、河北艮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本村集体土地;南至:本村集体土地;北至:北贾壁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617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7412公顷,非耕农用地0.876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收地块位于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465万元/公顷,计752.230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和青苗,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和《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山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67)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平山镇中贾壁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村委会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平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5月19日。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特此公告。

地址: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