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镇南关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平山县2026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位于你村村西(东至:本村集体土地;西至:本村集体土地、河北天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育才路;北至:建材路)的土地,面积约1.5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6月27日,由平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6日。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特此公告。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