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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平山县2026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
2026-06-10 11:27
发布时间:2026-06-10 11:27 来源: 【字体: 打印

平山镇南关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平山县2026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位于你村村西(东至:本村集体土地;西至:本村集体土地、河北天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育才路;北至:建材路)的土地,面积约1.5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6月27日,由平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6日。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特此公告。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