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南甸镇榆林村及有关农户:
平山县2025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6月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石政转征函〔2025〕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796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石政转征函〔2025〕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6月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征收你村面积:2.7966公顷。
(二)范围:榆林村位于村东(地块1东至:本村集体土地;西至:本村集体土地;南至:本村集体土地;北至:本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殡葬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山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