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东王坡乡西生沟村位于村南(1号地块:东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西生沟村集体土地;西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南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西生沟村集体土地;北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西生沟村集体土地;2号地块:东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西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南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北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3号地块:东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西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南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北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约11.7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仓储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5月11日,由东王坡乡人民政府、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12日。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霍彦刚 联系电话:82911630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