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2021〕2号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山县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的通 知
关于印发《平山县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西柏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平山县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石家庄市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石家庄市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全力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的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构建“党建引领、绿色生活、网格管理、服务创新、多元共治”的社区环境治理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
二、创建对象
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以全县22个社区为创建对象,即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
三、创建目标
2020年,建立机制,示范先行。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加快建立绿色社区创建协调机制,制定创建方案,全面启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年底前完成1个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2021年,推广示范,扩大成果。充分利用已完成创建任务的经验做法,全面进行推广,扩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力争年底前,完成30%以上的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
2022年,健全机制,稳步推进。通过总结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好经验,大力宣传取得的显著成效,争取60%以上的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四、工作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绿色社区创建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谋划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有效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节水、环境绿化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城管局、住建局(房地产服务中心)、桥东办事处、桥西办事处)
(二)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为抓手,积极改造提升社区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在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综合治理社区道路,消除路面坑洼破损,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开展“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因地制宜增设或改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的停放、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稳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举措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结合本地区地形地貌进行竖向设计,逐步减少硬质铺装场地,避免和解决内涝积水问题。(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住建局(房地产服务中心)、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桥东办事处、桥西办事处)
(三)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因地制宜开展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重点整治小区及周边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私搭乱建等环境问题,推动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通信线缆规整,加强噪声治理,提升社区宜居水平。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问题,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在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结合绿色社区创建,探索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住建局(房地产服务中心)、民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文广体旅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消防救援大队、桥东办事处、桥西办事处)
(四)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搭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逐步集成不同部门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有条件的社区将消防安全管理模块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消防设施运行、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消防物联网监控等领域智能化升级,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房地产服务中心)、民政局、桥东办事处、桥西办事处)
(五)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培训,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运用社区论坛和“两微一端”等信息化媒介,定期发布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信息,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依托社区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生态环保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编制发布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结合消防宣传进社区,编制发布社区居民防火公约,倡导居民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保护,展现社区特色,延续历史文脉。(责任单位:城管局、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文广体旅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房地产服务中心)、民政局、桥东办事处、桥西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开展好我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平山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管副职为成员,统筹做好我县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形成合力,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运用好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设、雪亮工程、智慧城市建设、养老托幼等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创建。要因地制宜加强绿色环保工艺技术的运用和创新,加强绿色社区创建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动员。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宣传创建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涌现的优秀单位、个人和做法,要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表扬鼓励。同时,借鉴外地在创建行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建议适时加以推广,不断提升绿色社区创建水平。
附件:1.平山县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
2.平山县绿色社区创建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3.平山县绿色社区创建评分标准(试行)
附件1
平山县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张添阁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封铁成 县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强增亮 县城管局局长
刘增山 桥东办事处负责人
康爱军 桥西办事处主任
成 员:盖会茹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金诚 县城管局党组成员
翟瑞军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冬辉 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林梅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郜军芳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赵江卫 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委员
杨晓冬 县民政局副局长
孙金拴 县文广体旅局党组成员、天台山管委会主任
杜永波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
杨丽丽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勇进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爱卫办主任
高树亮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
朱习超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高 路 桥东办事处副主任
曹志涛 桥西办事处综治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负责“绿色社区”创建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金诚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按责任分工,对照《平山县绿色社区创建评分标准(试行)》做好相应的创建指导工作。
附件2
平山县绿色社区创建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广绿色生活理念,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平山县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在全县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创建目标
2020年,我县创建1个绿色社区;按照2021年30%以上的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的任务目标,我县需创建8个绿色社区;2022年,全县要有60%以上的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
二、创建工作
(一)明确年度任务。2020年我县创建1个绿色社区,即西城华府社区;按照2021年3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的任务目标,我县需创建8个绿色社区,根据实地摸底情况,初步选定丽水湾社区、书香苑社区、平安社区、文昌苑社区、冶河丽景社区、敬业花园社区、明珠社区、幸福社区8个社区;按照2022年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的任务目标,对剩余的社区进行摸底选出5个社区,有创建意愿的社区可以通过街道办事处向县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二)创建指导。县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辖区内具备条件的社区开展创建并加强指导,统筹用好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创建绿色社区。
(三)工作成果运用。县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绿色社区名单,对开展工作的社区进行定期巡回检查指导,并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根据社区创建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其组织验收并报市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三、初步审查工作
(一)街道办事处自评。有创建意愿的社区对照《平山县绿色社区创建评分标准(试行)》(见附件2),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社区环境、培育社区绿色生活文化,使社区环境更加舒适,更加便捷,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街道办事处将辖区内基本符合绿色社区标准的社区,按照“成熟一批、申请一批”的原则向县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推荐。
(二)初核。县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创建情况进行初核,填报《绿色社区创建汇总表》,附每个社区自评表,向市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三)验收认定。市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参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验收的社区开展现场验收,得分达到80分的,可以认定为绿色社区。市绿色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对达到创建标准的社区进行公布,并颁发绿色社区标识。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