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平政办〔2018〕46号关于印发《平山县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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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2018〕46号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山县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西柏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平山县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平山县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石家庄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政办函〔2016〕99号)精神,及2018年4月8日全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现场会精神,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大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奋力开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新局面,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将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作为全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民生工程加快推进。按照“保障基本,统筹发展;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以医养结合机构(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和居家养老医疗卫生服务为重点,采取养办医、医助养、医养合作等多种服务方式,有效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各类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更加完善,与医疗机构合作更加紧密,医养结合模式更加成熟,医疗护理水平逐步提高;医疗机构跟进养老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如期完成以下目标: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总数的50%以上;

——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各级各类综合医院开设老年人医疗服务绿色通道率达到100%;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居家养老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75%。

三、主要任务

充分利用我县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源,打造五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一)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对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服务的给予政策支持。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院、中山医院要努力创造条件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鼓励硬件设施较为完备、病源萎缩的一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开通老年人看病就医绿色服务通道,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65岁以上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特别是对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明显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门诊导医、出院随访和开展义诊等服务。2018年,综合医院老年人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开通率达到80%以上,2020年达100%。

(二)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将医疗资源配置作为养老机构新建和改扩建的基本标准,按照养老机构床位在500张以上的设立医院、100张以上的设立医务室、100张以下的与医疗机构实行签约服务的原则,统筹推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到2020年县级至少建成一所不低于200张床位的护理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机构,作为收治老年人后期康复护理场所。

(三)建立医养结合联合体。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开办医养结合联合体。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医养联合体。医养结合联合体同等享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为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便捷服务。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探索建立医疗养老连续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四)推动医疗服务对养老机构的全覆盖。鼓励医疗机构与无内设卫生室或门诊部等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建立完善可持续性的医疗服务运行机制;鼓励二级以上医院选派由医生、护理和康复技术人员组成的医疗团队,定期到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建立康复病床、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等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确保老年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五)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家庭医生团队建设,组建由全科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推动农村地区乡村医生“5+X”签约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标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优先满足65岁以上老年人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健康需求,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档案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2018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75%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发挥中医药特色养老服务优势。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县中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研究,探索建立中医医疗机构养老病区的建设标准、出入院标准、服务标准、评价制度和评价指标。加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通过慢病管理、健康指导员等现有服务平台,开展中医高血压、糖尿病慢病管理、老年人中医健康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2018年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65%,2020年达到75%。

(二)创新“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互联网+养老服务业”综合管理平台,为更加全面精准地了解老年人、服务老年人提供数据支撑。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鼓励具备“互联网医院”资质的社会力量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

(三)突出计生特殊家庭的医养服务保障。将计生特殊家庭作为重点保障对象纳入公办医养结合机构服务保障范围,切实做到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做好临终关怀服务。计生特殊家庭根据个人愿望自主选择养老方式。提倡居家养老,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养结合人才队伍的轮训机制,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推进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作用。重新调整医养结合领导小组,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医养结合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协调、督办、检查、奖惩等工作机制,统筹各部门优势资源,推进全县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做好医养结合与发改、财政、国土、人社、规划等部门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和推进全县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发改部门要将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和养老设施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的设置和布局,与规划、发改等部门规划相衔接,加强在规划和审批等环节的合作。制定完善医养结合机构及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标准规范并加强监管。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医养结合发展。人社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范围。国土部门要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的土地供应。民政部门要做好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和接受居家医养服务的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查。建立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情况、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

 

附件:1.平山县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平山县医养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附件1

平山县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董晓航 西柏坡管理局局长、平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郝春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齐文炯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淑珍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周素明 县民政局局长

    姜明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兰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焦彦虎 县财政局局长

    杨智欣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梁中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建林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边金文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立业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县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齐文炯同志担任。

 

附件2

平山县医养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 员 名 单

 

主 任:齐文炯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主任:李淑珍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周素明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李雪玲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

    周卫华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谢美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张习梅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

    康海香 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赵林梅 县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

    封占霄 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刘旭文 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

    韩风鸣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江卫 县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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