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6-03-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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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后,各类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为切实做好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就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示如下:
各有关行业部门要督促辖区及行业内企业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对电气线路开展一次全面检测,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库房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严禁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
严禁未进行内部审批、未持证上岗以及违反动火作业“六必须”等情形下进行动火作业,同时加强外包作业管理,安排专人统一协调、管理,严格管控外来施工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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