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
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8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平山县科工局2023年整体支出情况实施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平山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简称县科工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用电监测;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县级药品储备管理的有关工作;发挥工业相关行业协会纽带作用,加强对行业、企业发展态势的把握。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性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
(五)负责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六)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县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推进全县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组织开展工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二轻集体工业联社资产的经营和管理。
(十三)负责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
(十四)研究军民融合发展重大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意见。
(十五)研究提出全县军民融合发展相关重要问题的意见。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各专项小组工作;深化军民融合战略合作,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国民经济、装备动员,交通战备保障等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十八)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进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措施。
(十九)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
(二十)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省、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十一)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二)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园区建设。指导山区科技创新等工作。
(二十三)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四)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二十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六)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援外和科技援平相关事宜。
(二十七)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相关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九)承担省科学技术奖、省燕赵友谊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三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机构:
办公室、工业经济规划运行监测股、消费品股、科学技术科股、信访股、人教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股等。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4625.05万元。2023年预算2067.78万元,原因为:科技研发补助增加。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4625.05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3494.64万元,较上年增加32.35%。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
见附表:科工局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局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围绕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和分类绩效目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
按照“谁花钱、谁负责、谁举证”的原则,明确各科室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根据预算绩效领导小组指示,各科室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分管项目及内容的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工作,实现花钱必问效,确保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各科室按规定对申请重大专项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科学设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中期评估、终期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整改,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强化预算管理。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有关科室切实加快执行进度,预算一经批复,尽快启动项目,加快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支出任务,及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完善评价机制。在预算绩效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要求扎实开展绩效自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内容、责任处室、评价方法等。必要时,聘请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评价。对在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及时整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本部门职工业务素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掌握工作方法,提升管理能力。加大绩效预算宣传力度,利用多途径、多方式宣传绩效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等10个二级指标均良好,唯一满意度指标稍逊,
(二)分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满意度指标没有满分,我们将加强服务质量尽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根据部门职责定位和各项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综合绩效评价:得分99.8分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精准。
加强学习和对项目资金性质、用途、效果等要素掌握,尽可能设置指标符合项目绩效评价。
组 长:权志刚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国英 副局长
成 员:相关股室负责人
2024年4月12日
|
附件: |
|
|
|
|
|
|
|
|
平山县科工局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表 | |||||||
|
填报单位:平山县科工局 |
|
|
|
金额单位:万元 | |||
|
一、 基本情况 |
部门单位 名称 |
平山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 |||||
|
二、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安排情况(调整后) |
资金到位情况 |
资金执行情况 |
预算执行率 | |||
|
预算数: |
4625.05 |
到位数: |
4625.05 |
执行数: |
4625.05 |
1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625.05 |
其中:财政资金 |
4625.05 |
其中:财政资金 |
4625.05 | ||
|
其他 |
|
其他 |
|
其他 |
| ||
|
三、目标完成情况 |
年度预期目标 |
具体完成情况 |
总体完成率 | ||||
|
100 |
100% |
100% | |||||
|
四、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指标完成值 |
得分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执行公开率 |
100% |
100% |
10 | ||
|
质量指标 |
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
|
时效指标 |
及时性 |
100% |
100% |
10 | |||
|
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支付率 |
100% |
100% |
10 | |||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资金的使用效率 |
100% |
10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防止重复领取待遇率 |
100% |
10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结果准确性 |
100% |
10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影响 |
100% |
10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率 |
100% |
98% |
9.8 | ||
|
|
总分 |
99.8 | |||||
|
五、 绩效目标执行出现的偏差和采取的措施 |
无 | ||||||
|
填报人:韩素江 |
|
|
|
|
联系电话:829159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