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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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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统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布平山县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平山县统计局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求及时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我局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一)推进主动。年初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目标、公开渠道、完成时限等内容,并加强日常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二) 落实相关措施,保证工作有序开展。1、选派专人参加培训,学以致用抓工作实效。我局积极选派专人参加组织的各类培训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等文件,深入研读相关条例,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和网站更新维护工作。 2、强化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圣地平山”官方微信公众号、各种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了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做到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公开的范围、质量、水平、程度与《条例》要求有差距;信息公开内容的形式和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业队伍培养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思想认识,增强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整合信息公开资源,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范畴,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关注民生,以更为便捷、更为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内容展现。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继续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要求,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日常答复工作,做到件件有回复。同时,加强对申请答复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高答复质量,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发生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2024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支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和咨询的任何费用。

     

 

 

                                            平山县统计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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