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19    来源:平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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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51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石政办函〔2023〕16号)精神,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更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我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五大方面,细化为21条具体措施。
(一)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通过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深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改革、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市场主体登记等措施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二)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通过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规范市政公用服务收费、规范涉企金融服务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措施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三)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通过提升线上线下涉企服务能力、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等措施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四)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通过实施精准有效监管、规范监管执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通过优化政策制定实施、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措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三、出台意义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若干措施》的出台将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为稳定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持。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