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山县永泰畜禽无害化处理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农(动监)罚〔2026〕10号
违法事由
运输作业未落实人员防护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600元
(大写:叁仟陆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8月21日
处罚机关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