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平农(渔政)罚〔2026〕1号
2026-06-23 10:51
发布时间:2026-06-23 10:51 来源: 【字体: 打印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霍艳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农(渔政)罚〔2026〕1号

违法事由

霍艳波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

《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 年修订)》(渔政部分)序号1

处罚内容

  • 没收渔获物10.1公斤。

二、罚款人民币606元(大写:陆佰零陆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6 6 17

处罚机关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