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平农药罚〔2025〕2号
2025-06-17 11:15
发布时间:2025-06-17 11:15 来源: 【字体: 打印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山县秋涛农资销售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农罚〔20252

违法事由

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违法经营的农药;责令停止经营罚款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农药部分)序号7

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农药的行为;

二、没收违法经营的“噻虫胺”三袋、“杀单.噻虫嗪”三袋;

三、没收违法所得950元;

四、罚款55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6450(大写:陆仟肆佰伍拾元整)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 6 17

处罚机关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