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6-01-09 10:25
发布时间:2026-01-09 10:25 来源: 【字体: 打印

平山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学校、县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按照《平山县教育局2026“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定于5月组织一次“双随机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全县2026年5月1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

教育局结合信用监管要求,在此次抽查中,将学校食品安全的督导检查纳入定向抽查对象抽取范围。

二、抽查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6月1日

三、抽查内容

依照《平山县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抽查检查事项,按照《平山县教育局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规定的法律依据、规范程序和检查方法,对被抽查内容实施“全覆盖”检查。

四、抽查组织实施

教育局成立本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进彦任组长,党组成员秘学腾任常务副组长,教育督导与安全法制股、人事股(组干、职称师教)、教育股等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负责辖区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整体部署、方案制定、业务指导、督导检查和平台录入等工作。

(一)抽查任务分工

1.教育督导与安全法制股负责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并根据权限分派至各股室。

2.教育督导与安全法制股负责牵头统筹协调此次抽查工作,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按时统计报表。

3.人事股(组干、职称师教)、教育股具体负责各职责范围内的抽查工作指导,并指派本股室专人及时录入监管平台系统。

4.教育局适时对随机抽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抽查工作按期完成。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教育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分派至相关股室。

2.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分派的学校主体开展检查。

3.教育局应按照《平山县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相关业务和职能机构应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所涉及的经营范围等,初步确定对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并及时录入平台。

(三)公示抽查结果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柚查检查工作结東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归集于教育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记于教育主体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当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各股室于6月10日前将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总结及统计报表报教育督导与安全法制股。

联系电话:82905036   电子邮箱:bajiaoshan111@126.com

 

附件:

1.平山县教育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2.平山县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表

3.市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表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