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统计局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26-01-06 08:50
发布时间:2026-01-06 08:50 来源: 【字体: 打印

平山县统计局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根据《2026年平山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促进公正公平执法,提升监管效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双随机”监管平台,规范“双随机”抽查流程;加强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提升联合抽查的实效性;持续实施差异化监管,注重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加大重点风险企业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效能;确保我局年度随机抽查占比达到5%以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严格规范检查行为,有效防止和避免重复、随意检查等不规范检查行为,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主要工作任务

(一)规范使用工作平台 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在平台中完善“一单两库”等基础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依据本单位的监管职责及“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及时对涉及监管职责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利用监管平台中的分类标签库,及时完成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做到分类科学、标注准确,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二)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 根据《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一是依法开展抽查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抽查计划,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二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已抽查过的检查对象,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要依法进行重点抽查。 三是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检查对象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四是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的遵从度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五是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对抽查有问题的检查对象,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司法机关,实现随机抽查监管闭环检查对象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依法处理,并记录在检查对象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

(三强化联合抽查。加强统计系统内和系统外的协调联动监管,确保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制定本单位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使联合抽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切实压缩涉企检查数量,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双随机监管工作培训力度,在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执法能力的基础上,结合各股室的业务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业务培训,确保抽查工作的严格规范提升监管质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平山县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随机抽查工作,各股室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完成年度随机抽查任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

(二)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强化双随机监管工作流程管控,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着力提升通过双随机监管发现问题的能力,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做好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等关键环节,避免发生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现象。

(三)严格抽查纪律。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和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