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公安局

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随机抽查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按照县政府、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6年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完成在公安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双随机抽查任务的全流程整合,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机制,实现公安机关监管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全系统年度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5%(含省、市、县三级抽查的数),高风险比例100%,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使用工作平台。依托改造升级后的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根据相关部门人员职能调整及时完善工作平台。各业务部门对照抽查事项清单,结合“三定”职责和工作实际,梳理确定本业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汇总形成平山县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将各业务机构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对象对应相关抽查事项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到监管对象应纳尽纳,并实施动态管理;各级业务部门要将持有执法资格证的在岗执法人员全部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并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分类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本着谁建立、谁管理的原则,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抽查实施细则,整合原部门的实施细则,确保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业务部门要依据省、市、县政府的安排,结合本部门业务监管业务范围与工作需求,统筹制定本部门2026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计划要确保完成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5%的任务目标(含省、市、县局的抽查计划安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三)科学合理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公安局双随机办公室要根据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随机抽查检查。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检查事项,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四)强化抽查检查的精准性和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以信息化为支撑,以市场监管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大数据分析和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提升“双随机”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震慑力。各业务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进行公示。抽查结果公示情况纳入对各单位年度考核依据。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做好后续处理工作的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抄告、移送,涉嫌犯罪的依法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党委成员曹彦林同志任组长,行政审批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抽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业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各执法检查人员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2026年1月5日
平山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
领导组织机构

平山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曹彦林 15130209090
负责长:曹志伟 15175185399
组 员:焦慧霞 18712924752
王雪伟 15731153343
石国娟 13582315889
尤贺楠 15614189003
刘 思 15373688114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窗口,承担“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工作。
平山县公安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