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2025年第十三次(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2025-06-10 11:38
发布时间:2025-06-10 11:38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于印发《平山县2025年第十三次(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山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

现将《平山县2025年第十三次(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山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520日

 

 

 

 

 

 

 

 

平山县2025年第十三次(教育“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及《平山县2025年度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第十三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制定方案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教育局结合信用监管要求,在此次抽查中,将学校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纳入定向抽查对象抽取范围。从平山县202551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名录库中抽取。

抽取比例:总抽查比例不低于5%。

抽查内容:

教育局:学校安全、教师培训、校外培训机构、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监督、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使用、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工作的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查。

卫生健康局: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二、抽查时间

2025520日至630日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由单位的管理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监管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各单位执法人员及时同联合检查单位执法人员对接,组织联合实施检查。

四、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县教育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县有关部门为:县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3.分派给各单位的检查对象本级没有执法权的,由上级部门授权检查。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对学校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业一表”,并由被检查学校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业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工作站位,深刻认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持续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量化工作目标,优化创新工作举措,上下联运、内部联合、紧盯目标、 精准发力、抓好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强化日常督导,确保工作成效。结合我局2024年度执法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追根溯源,查漏补缺,针对自身薄弱 环节,补齐短板,整改到位,切实提高“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