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第七次(文旅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2025-05-19 09:26
发布时间:2025-05-19 09:26 来源: 【字体: 打印
平山县第七次(文旅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平山县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开展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5年5月7日至6月30日。由县文旅局牵头组织抽取,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实施。
二、抽查事项内容
文旅部门:出版物发行单位“双随机”抽查
出版物印刷复制企业“双随机”抽查
电影“双随机”抽查
娱乐场所“双随机”抽查
艺术品“双随机”抽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双随机”抽查
互联网文化“双随机”抽查
艺术考级机构“双随机”抽查
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
对旅游从业者的监督检查
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双随机”抽查
A级景区监督管理
广播电视广告、医疗养生类节目、频率频道、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督检查
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情况监督检查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
对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安全经营事项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价格行为检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使用单位)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本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
(二)抽取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按10%抽取。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局统一组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2.执法局负责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实施方案。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对抽取企业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检查过程中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将检查内容通过手机冀上双随机APP现场进行录入提交。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周密筹划部署,抓好任务落实。执法服务并举,减轻企业负担。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