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第八次(农业农村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2025-05-14 10:38
发布时间:2025-05-14 10:38 来源: 【字体: 打印

 

平山县第次(农业农村局)2025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石家庄市以及平山县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平山县2025“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平山县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5513日至6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农业农村部门:兴办畜禽养殖场备案和养殖档案的监督检查;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及相关条件要求的监督检查;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对进口转基因大豆流向用途的监督检查;畜禽遗传资源引进、输出或利用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监督检查;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易燃易制爆等危险品使用、保存的检查;畜禽定点屠宰厂、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制度的检查;对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培训活动相适应的场地、设备、人员、规章制度等条件的检查;《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报送检查;培训业务检查;维修数据报送;维修人员资格证;维修配件;维修范围;技术条件;抽查农药质量;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保护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平山县农资门市及企业、畜禽、水产养殖企业,饲料、兽药生产及经营企业(门市)、农机企业等。

(二)抽取比例:高风险等级企业按100%比例抽取,中高风险等级企业按50%比例抽取,中风险企业按5%比例抽取,中低风险企业按1%比例抽取。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

(二)各监管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个被检查对象一份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五、检查方式及抽查结果录入审核

(一)检查方式方法:现场检查、实地核查。对抽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随机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对象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应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录入审核: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审核。检查发现问题需依法做好抽查结果的后续处置工作,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及时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