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8    来源:
【字体: 】    打印

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宅北乡、两河乡、北冶乡人民政府: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农经2026328号),下达平山县宅北乡2026年灾后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756万元、平山县两河乡2026年特色旅居乡村产业配套以工代赈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794万元、平山县北冶乡特色旅居乡村产业配套以工代赈项目790万元。现下达给你单位,请抓紧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带动群众务工就业、技能培训、设置公益性岗位等,组织项目实施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单位实施处罚。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是及时上报进度。项目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于每月5日前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更新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

四是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单位要加快项目建设,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务必于5月底前开工建设,并支付30%工程预付款。确保工程按时竣工,同时做好项目资料归档。

五是规范劳务报酬发放。2026年起,所有新下达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单位要在人社部门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劳务报酬全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发放,确保务工人员工资按标准及时发放到位。各项目所在乡镇落实上述要求,对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视情节轻重采取惩戒措施。

 

附件1.平山县2026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

2.平山县2026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3.平山县2026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效目标表

                                   

 

 

                                    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56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