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4)有关国省干线扬尘治理事项整改验收公示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4)有关国省干线扬尘治理事项整改验收公示
平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4)有关国省干线扬尘治理事项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聚焦国省干线,增加清扫洒水频次,排查积尘严重路段,联动沿线村镇清理周边,提升干线洁净度。
二、整改实施主体
平山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县域内5条易扬尘重点路段道路扬尘治理,采取机械为主,养护员为辅的作业模式,安排4辆清扫车、19辆洒水车和34名养护员开展清扫冲洗作业,根据气温降低情况适时调度作业车辆进行道路冲洗和湿扫工作,常态情况下每天每辆洒水车冲洗不低于2遍、清扫车清扫不低于2遍。其余路线以54名养护人工为主进行日常保洁作业,基本做到日常作业期间公路无扬尘,使公路扬尘情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二是紧盯道路走航数据,对走航数据超标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力度,对易产生扬尘、道路积尘易超标路段加强清理及巡查频次。针对每次走航数据进行精准施策,对超标段分析原
因、调整治理措施、积极整改,确保成效。
2025年度我县出动湿式清扫车1993.5台次,洒水车6326.5台次,保洁人员31229人次开展国省干线清扫保洁工作,累计清理边沟762立方米/16.78公里,清理垃圾192.8立方米,清理路界内杂物1022立方米,清理道路积尘544.1立方米,淤泥、流沙413立方米,人工清扫路面63917公里,冲洗车辆带泥污染路面17870平方米、冲洗护栏26公里。
四、验收情况
3月12日,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验收组对验收销号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该问题相应整改举措落实到位,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66037984(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