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彦龙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
齐彦龙因保管不善,将名下033010697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