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常明月:
你对平山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平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5年10月16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于2025年10月23日依法受理,2025年12月8日案件审理终结,决定维持平山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多次通过《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的电话号码联系你,但你的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平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石平政复决〔2025〕95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你不服该复议决定,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11-82900052
地址:平山县建设北大街18号(司法局行政复议中心)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