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水利局沕沕水发电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声明
平山县水利局沕沕水发电站因保管不善,将名下平国用(2010)第35-23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5日
平山县水利局沕沕水发电站因保管不善,将名下平国用(2010)第35-23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