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向社会征求《平山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服务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征求《平山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服务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退休人员得到更高质量的服务。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19号)及参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石政规【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了《平山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求方式:现场或电话
联系电话:0311-82919570
电子邮箱:psxshbxj@163.com
信函地址:平山县平光大街88号
信函收件人: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待地址:平山县平光大街8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室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26日。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