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平山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
公 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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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全县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乱收费问题: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2.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3.不执行公示制度、不明码标价、不出具票据;4.部门、组织利用影响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变相收费。

(二)乱罚款问题:1.罚没主体和人员不合法;2.权限和程序不合法;3.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4.不执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包容免罚制度。

(三)乱检查问题1.检查主体及人员不合法;2.标准和程序不合规;3.多头检查、变相检查、超频次检查;4.擅自提高要求或增设条件;5.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实施检查。

(四)乱查封问题1.违反法定程序或权限;2.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3.违规异地查封、变相查封。

(五)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1.违规超出执法地域范围;2.未经法定程序跨区域执法;3.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4.以罚增收、小过重罚;5.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以罚代管。

(六)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行为:执法标准不统一、不完善、不合理、不符合实际;不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区别对待企业。

(七)其他违法违纪行政执法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

二、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明确的七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范围。

(二)反映问题线索时应注明问题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问题内容、有效联系方式、是否需要个人信息保密等,以便及时沟通联系,线索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予以保障。

(三)线索反映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征集方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来信方式征集,具体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311-82900085

电子邮箱:psxsfjfzb@163.com

联系地址:平山县平山镇建设北大街行政路12号

邮政编码:050400

 

平山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4月30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