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水利局关于水电站分类整改的公示
公 示
按照河北省冀水电【2022】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平山县小水电分类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对平山县完成整改的柏坡(东干渠)水电站、石板水电站、猫石水电站、龙窝(旧)水电站、龙窝(新)水电站、槐树沟水电站、柏岭水电站、东冶水电站、友谊水电站、哨岗岭水电站、西水碾水电站、刘家坪水电站、杨家桥水电站13座水电站进行公示。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到平山县水利局办公室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12月22日---12月26日
平山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