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石财规〔2018〕3号)、《石家庄市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石财规〔2019〕4号)及《石家庄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规定,对退役5年内的退役军人初次创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0000元,市、县(市、区)各承担50%。
乔帅,男,现年27岁,2020年9月入伍,2022年9月退役,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平山县温塘镇后沟村人。2023年10月初次创业,创业项目为“平山县玉梅儿餐饮店”,已经正常经营9个月。根据相关规定,现申领10000元创业补贴。
李超强,男,现年29岁,2013年9月入伍,2021年9月退役,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平山县两河乡西岳村人。2023年7月初次创业,创业项目为“平山县振超餐饮服务店”,已经正常经营11个月。根据相关规定,现申领10000元创业补贴。
公示时间: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8日,公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11-82889897向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