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浸出油脂厂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声明
依据平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1)冀0131行初14号、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1)冀01行终488号,需办理注销登记,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原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