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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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河北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和《石家庄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具体标准》,现依法公布一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市场主体:河北强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高基大街化机宿舍1-2-502
法定代表人:梁丑平 身份证号:130131198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5MA0FN7WJ4Q
2023年12月26日,我单位接到李为有、付建涛等农民工投诉,称在敬业集团C#高炉土建项目干活期间,被河北强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梁丑平拖欠农民工工资。
2023年12月26日,我单位经过调查河北强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梁丑平认可拖欠李为有、付建涛等20人农民工工资108810.9元。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河北强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平人社劳监改通字【2023】第S046号文书,要求该公司在2024年1月2日10时前支付拖欠以上农民工工资108810.9元,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到平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该公司逾期未改正。2024年1月3日,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平人社劳监罚告字[2024]第S002号文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平人社劳监罚听告字[2024]第S002号文书,该公司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2024年1月22日,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平人社劳监罚决字[2024]第S002号文书,对河北强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包敬业集团钢铁装备置换提升c#高炉土建项目施工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逾期未支付,对公司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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