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5年中央村集体经济组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使用公示
2025年我县承担中央村集体经济组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主要支持规模种植主体推广应用粮油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购置使用技术和财务管理软件、购置先进农机装备(与农机购置补贴不重复支持)、改善提升基础设施,着力提高我县玉米单产水平。
目前所有田间生产工作均已完成并通过了初验,实施主体7家,具体包括:平山县上三汲乡东庙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平山县西大吾乡南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平山县上三汲乡单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平山县上三汲乡枣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平山县温塘镇温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平山县东回舍镇封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平山县东回舍镇张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每个集体经济组织分别补助5万元、6万元、6万元、10万元、10万元、11万元、12万元,共计60万元。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4日,有异议者请反馈至平山县农业农村局农改组。0311-82911135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