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请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
公示
2026-09-17 17:01
发布时间:2026-09-17 17:01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规定: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现有平山县敬业焦酸有限公司招用高校毕业生7人,并按规定缴纳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符合领取社保补贴条件,申请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社保补贴150889.9元(其中养老保险82379.63元,失业保险3604.04元,医疗保险50597.42元,工伤保险14308.81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监督电话:82942108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