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字〔2026〕47号)文件规定,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纳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5〕25号)等文件规定条件,但于2025年未及时申领补贴的对象,可于2026年继续提出申请。
现有扩大社会保险补贴13人,涉及2家企业,补贴合计9683.32元(其中平山县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11人8330.08元,石家庄冀超玻璃科技有限公司2人1353.24元)。现将资金发放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监督电话:82942108
附件: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