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请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
公示
2026-08-18 11:40
发布时间:2026-08-18 11:40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发〔2022〕11号)规定: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现有河北冀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招用脱贫人口4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符合领取社保补贴条件,申请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社保补贴22997.4元(其中养老保险 12822.4元,失业保险561元,医疗保险8932.8元,工伤保险681.2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监督电话:82942108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