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就业见习工作相关部署,顺利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毕业生和青年提升职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拟在平山县开展2026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自愿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范围
平山县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行业信誉、正常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及适宜接收见习人员就业见习的用人单位,均可自愿申请承担见习任务。立足质量提升,拓宽岗位募集渠道,按照多元募集、量质并重的原则,重点面向全市企业、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各类社会组织等征集见习岗位,以满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元见习需求,更好发挥所学所长。
二、见习对象
(一)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每个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见习补贴,见习单位不得接收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且仍然有效的人员参加见习。
三、岗位征集程序
有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依规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见习单位认定申请,经逐级审核、实地考察、岗位公示等流程成功认定后,可承担就业见习任务12个月。
四、就业见习待遇
对接收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照每接收一人给予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按要求完成见习单位认定,并及时在人社一体化平台进行岗位发布,积极开展岗位对接。强化就业见习工作过程监管,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和监督检查,防止补贴资金骗取、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
就业见习单位最终认定结果将在平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联系电话:市场股82919510/8219515
平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