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发〔2022〕11号)规定: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现有平河北冀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招用脱贫人口5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符合领取社保补贴条件,申请2023年11月至2025年7月社保补贴119876.5元(其中养老保险 65555.15元,失业保险2867.7元,医疗保险 50470.4元,工伤保险983.25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监督电话:82911428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