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到达法定劳动年龄,且协同信息符合就业失业登记要求。(例如:失业登记需协同社保和工商信息,无记录者方可审核通过。)
第一步:通过手机应用市场(商城)下载安装并打开“河北人社”APP(选择标准版);点击右下角“我的”--“你好,请登录”进行实名登录;登录后点击底部“服务”进入“就业创业”板块,找到“就业失业登记”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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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点击想申请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就业失业登记查询等业务,进入相应界面,根据系统提示录入信息,提交申请,系统自动审核。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生成《河北省就业创业电子证》可进入“就失业登记查询”界面进行“电子证下载”。下载一个PDF文件打印即可。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的乡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县人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