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的通知
2022-11-07 09:59
发布时间:2022-11-07 09:59 来源: 【字体: 打印
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发〔2022〕11号)规定:鼓励企业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对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就业帮扶车间等用人单位,按照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2000/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吸纳同一个劳动力的,只能享受一种标准的奖补。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请符合申领条件的用人单位及时到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申报办理。
联系电话:82948065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