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切实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办字〔2012〕30号)和《2023年石家庄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编制《平山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起草过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河北省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技术人员组成核排查小组,利用近3个月时间,对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2023年度汛前核排查工作,共查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 178处,威胁人口1582人,威胁财产5200.06万元。
根据汛前地质灾害核排查结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平山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书面征求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提请县政府印发。
三、《防治方案》主要内容
《平山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共分5个部分,分别是地质灾害基本特征及危害对象、趋势预测重点防范期及防治重点、重点防治工作、防灾救灾的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地质灾害基本特征及危害对象,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主要威胁19个乡(镇)127个村庄,威胁435户,1582人,2724间房屋,受威胁财产5200.06万元。
第二部分是趋势预测重点防范期及防治重点,主要说明了今年我县气候总体为一般为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可能增多,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我县降水集中在6——9月,也是地质灾害多发期和重点防范期。其中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中之重。
第三部分是重点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主要包括全面落实群测群防,切实加强预警预报,积极开展巡查监测,大力开展避险演练和宣传培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扎实做好工程建设、旅游景区、山区乡村道路沿线等领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切实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第四部分是防灾救灾的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治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和速报制度,落实灾害防治经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