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南甸镇坡头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位于你村南(东至:本村集体土地;西至:本村集体土地;南至:公路;北至:本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1.2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11月2日,由南甸镇人民政府、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特此告知。
联系人:霍彦刚 联系电话:82911630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